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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成癮Sex addiction在許多的成癮行為治療中越來越被重視與討論。很多次的課堂討論中也提到它存在的邏輯,和作為疾病的合法性。
TIME在二月底對性成癮作為心理疾病有一篇蠻長的報導,內容算是我看過的幾篇性成癮相關文章中觀點較為平衡的(主要也是比較合乎我的看法啦~^^),以下摘譯部分加入我的想法跟大家分享。(原文請見Sex Addiction: Real Disease or Convenient Excuse? )
 

什麼是性成癮?

"性成癮" (sex addiction)的存在一直有著爭論,主要是醫學界病理上判定的不一,有人說這是一種強迫症而非病理上的成癮 (這跟Erotomania情愛妄想症(俗稱色情狂) 或 Nymphomania雄性戀慕(別名花癡)又是完全不一樣的症頭)。 性成癮通常是描述一個人對性方面有異常強烈的衝動或癡迷行為。性成癮者通常懼怕任何真正的親密關係,一再地和強迫性地設法透過其他非個人情感親密的行為與他人接觸如 : 自慰、空洞情感關係、經常性嫖妓、窺淫闢等等之類的。也稱作性強迫症sexual compulsivity。
有研究指出估計有高達6%人口比例的人有性成癮,其中有20%是女性。 
性成癮可能與所謂的藥物、食物的成癮截然不同,但性成癮的確有病理性成癮的一些評判標準。如同其他病理性的成癮,患者是由一些他們所認定可獲得"好處"或執迷,強制性地去尋求和致力於能獲得滿足的行為,即使這種行為可能造成身體傷害,甚至危害到他們的生活。 而性成癮患者即是需要明顯增加性交次數才能獲得性滿足。而且可能會持續以大量的時間來尋求性交的可能。當事人可能掙扎著想減少或控制自己的行為,但儘管對其在心理上甚至生理上的危害了然於心,仍然難以自制。 

不過,性成癮既然是以上癮症或強迫症的症狀診斷,便難以清楚的審訂"性"在成癮範圍裡所能顯示的異常程度。因為性在人類所處的社會中帶有太多宗教、文化等的價值和規範,性慾望被概念化為不同面向的需求,是難以被簡單量化的。
我們經常可以看到一些名人的風流韻事八卦如高爾夫球明星老虎伍茲有多位"虎女郎"、查理辛多P性愛史、意大利總理貝盧斯科尼接二連三的性醜聞等等,這些案例從不同的面相來看都不禁令人想問 : 這些人為什麼願意冒著高風險來滿足他們的衝動? 他們都被冠上了具有性成癮的病症,而當這些行為被歸於成癮症,道德與疾病的界線已然模糊不清了。
 
過去二十五年來,我們也只對一些必要的"過度渴望"如 : 對食物的渴望、對性的熱切認為是疾病可能狀態。美國心理學協會(APA) 對性成癮要不要列入《心理疾病治療診斷與統計手冊》有所爭議。性成癮對APA組織來說稱為"高度性慾異常"(hypersexual disorder),這在數年前美國前總統柯林頓的調情事件中還被認作是一種道德的失敗或可笑的事件時不同,現在它已被當作是一種病。
APA對性上癮的指認造就了非常大的心理健康商機收益。一些熱衷於色情的丈夫的太太們開始強迫老公去治療。有幾段外遇的人們開始會想到自己可能是性上癮患者而不是個浪子。尤其當老虎伍茲把性成癮的知名度推到了最高點,已經和我們熟知的藥物上癮和酒精成癮並駕齊驅了。一些為治療性成癮而設置的高價療癒中心成長快速;以美國洛杉磯為例,為治療性成癮的性療癒的機構在2010年就成長了50%。
但是性成癮的合法性需要更仔細地探究。在二十世紀,我們改變了對酒精成癮的思考 : 酒精成癮症一度被認為是道德的脆弱,現在進而被理解為大量因遺傳導致的疾病。
雖然,性的表現看來不同。但是過度的慾望真的只是另一個生物化學的意外嗎?


當情慾變成強迫症

1960年代,心理學家Ellis和未出櫃的同志社會學家Sagarin寫了一本書《女色情狂:過渡性愛女性的研究》(Nymphomania: A Study of the Oversexed Woman) ,這本書令人浮想聯翩,也深具影響力。它助長了女色情狂(花癡)這個貫用詞的普遍化,成為一個對抗毫無保留的女性的毀謗,更啟發了1975年UCLA 心理學家Robert Stoller對唐璜式的色情狂(Don Juanism)一詞用以描述男性肆無忌憚的濫交的說法。
今日以APA對高度性慾異常的定義來看,如果你花太多時間投入性行為、自慰而干擾了你的工作或重要活動,你就是有病。依據診斷語言,當你感到焦慮、沮喪或是壓力時"重複性從事"(repetitively engaging) 性行為可能會被認為是一個異常的重大警訊。
但是怎樣的"性愛"才可能是過度呢? 高度性慾異常所建議的定義在自慰與性交之間並無區別。許多研究顯示一般與固定的伴侶性交(最多一天一次)是良好關係的表示。所以,從哪個觀點來看健康關係中的伴侶是否變得太關注性愛? 什麼又構成太少的性?
著名的金賽(Kinsey)博士在1940年代對大學男生做的研究調查中顯示,有3%的男性表示他們是一週七次或更多的"完全性釋放" (total sexual outlet)。完全性釋放是對高潮次數的婉轉說法。雖然金賽的資料是著名地有瑕疵 - 在取樣的方式上,一週七次的高潮仍被許多的專家認為是可能異常的門檻。2009年十一月在Archives of Sexual Behavior 一文中,哈佛醫學院的卡夫卡博士定義了"男性高度性慾" 為十五歲以上,至少半年達到一週七次或以上的性高潮。不管他們的定義如何,事實上每個男性都經歷過他們人生中的一段性成癮階段。
許多研究報告顯示的性高潮都有被高估或低估的可能性,所以我們對於精確的一般現象知道得並不多。對於女性的性偏好的資料就更難以得知。
因為性成癮的定義不清楚,想知道有多少人是性成癮就更不可能了,雖然專家們常常使用金賽的資料來估測大約有3% 到10%的人口。這樣的範圍被認為用得太廣泛,但我們的確知道自1990年代網路色情導致了許多人因不健康的行為和極度的慾望促使他們尋求治療。
治療自稱有性成癮的人對心理學家來說是一項挑戰,因為醫生們對怎麼幫助他們知道的太少。不若酒精、藥物或食物上癮的治療,可以用阻斷、限制的方式。完全的禁慾是不可能的,也是脫離現實的。
有些醫生會給予有效停止"性"的方法 - 給抗激素藥物。像是給一些性侵害者的處置一般,會有性欲低落或男性有女性化的副作用。而且有些性成癮並非是高度從事性行為,也不若一些兒童性侵犯一般,反而是像沉迷色情刊物、電影等的類型。
那麼對於那些三不五時花好幾萬嫖妓、看色情刊物的人該怎麼辦呢? 依據經營性療育機構的Robert Weiss的說法,對患者最有效的方式就是使其進入無法獲得色情和性工作者的設施。開始他們個人或團體的治療,落實為他們而設計的認知行為模式以幫助他們找到性以外能有利於他們的活動,並且導引他們思考,比如說,在工作中沉迷色情會有什麼後果。不過Weiss也承認,對於教會性成癮者如何擁有健康的愛戀關係是沒有什麼間單的方法的。

 

- 凱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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